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
重要提示:
鉴于您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卡片加办/分期/其他信用卡相关业务等(以下统称“信用卡服务”),为便于您办理相关业务,为您提供服务,特出具此授权书。
本授权书是由您出具的授权渤海银行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文件。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授权书,尤其是字体加粗部分,在确认充分了解后慎重决定是否同意本授权书。如本人不同意授权,则必要敏感个人信息的授权缺失可能导致渤海银行或渤海银行合作方无法向本人提供相应的服务。
一、本人同意并自愿授权渤海银行基于提供信用卡服务的需求将敏感个人信息用于信用卡服务相关的资格审核、授信审批、资料管理、卡片制作发放、风险管理、额度管理、交易授权、分期付款、资金结算、账务处理、查账还款服务、邮寄配送服务、客户服务、权益服务、异议核查及处理、贷后管理、欠款催收、资产管理、资产保全、资产处置、债权转让等用途,包括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手机银行客户端、微信、对账单或催款函等渠道联系本人。
二、本人同意并自愿授权渤海银行在办理授权业务时,自行或通过有关单位查询、收集、核实、保存、整理、使用、加工、传输、提供本人如下必要且合理的敏感个人信息:
(一)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公安身份核验信息、学历学籍信息。
(二)财产信息、社保信息、公积金信息、运营商信息、工商信息、司法信息。
(三)本人提供的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
(四)其他合法存有本人信息的第三方所存的能够评估和反映本人信用和风险状况的信息。
三、本人知悉并认可基于不同目的和用途,为保护本人敏感个人信息权利,在合理且最小必要的原则下,在本授权书范围内,渤海银行查询、处理本人的敏感个人信息的内容、范围、强度和方式有所差别,具体处理过程可能只涉及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提供中的一个/多个环节而非每一个环节。
四、本人知悉并同意在后续的信用卡相关服务(如额度调整、还款方式变更、客户资料变更等)办理流程中补充及调整相关敏感个人信息时,无需重新进行授权。
五、本人同意如本人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办理附属卡,渤海银行根据信息处理目的需要的不同,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可自行或委托有关机构处理附属卡持卡人敏感个人信息,同时,可通过有关单位查询附属卡持卡人敏感个人信息,并获取反馈结果。本人知悉并认可渤海银行处理上述信息是为了向附属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服务所必需,知悉上述方式处理附属卡持卡人敏感个人信息的相应后果。
六、本人了解渤海银行会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管理,维护本人的敏感个人信息安全。
七、本人知悉,上述敏感个人信息对渤海银行提供信用卡服务十分必要。如果本人不提供上述敏感个人信息或拒绝授权,渤海银行将无法提供相应服务。
八、本人同意渤海银行依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在为实现业务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期限内保存本授权书及本人敏感个人信息,本人理解,渤海银行需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定的期限内,以及为实现信用卡服务的目的所必须的时限内保留敏感个人信息。本人亦有权主动要求贵行根据法律法规、本授权书及与贵行的其他相关约定(如有)妥善处理本人信息。
九、本授权书的修改,渤海银行将提前公告或通知本人。渤海银行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具体可供选择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短信通知、微信银行或手机银行公告等。该等变更自公告或通知中载明的生效日期起开始生效,本人有权在生效日期前选择是否同意该等变更。如本人不接受该等变更,本人将在公告或通知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停止使用信用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户手续,否则视为本人同意该等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本授权书为书面形式的,经本人在《渤海银行信用卡业务申请表》上签字后生效;本授权书为电子勾选形式的,经本人在渤海银行相关界面上通过勾选或其他方式确认后生效。本授权书生效后,有效期至信用卡项下债务全部清偿且销户之日止。上述签署方式均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其他事项
1.本人保证签署本授权书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承诺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2.本人知悉:如对本授权事项存在任何疑问,或任何相关的投诉、意见,可通过电话400-889-5541进行咨询或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