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调整部分收费项目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服务实体经济要求,不断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我行决定对分行通存通兑手续费及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进行新增、调整。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优惠政策调整应与我行系统上线时间同步,具体推出日期以我行官网对外公告为准,在系统上线前仍按照原优惠政策执行。
南京、杭州分行新增项目公示期三个月,其余内容调整内容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若有疑问,敬请垂询渤海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咨询投诉电话:95541、4008895541(信用卡业务)。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