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公示
尊敬的渤海银行客户:
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根据《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等相关要求,我行现就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我行发放的个人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各息费项目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折算为年化水平,且其加总水平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其中,我行收取的贷款利息年化水平上限分别如下:
(1)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及个人自营经营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4倍LPR,其中LPR与实际贷款期限相匹配;
(2)个人自营消费贷款及互联网平台贷款(不含信用卡贷款),年化利率上限为24%。
请结合自身实际还款能力,审慎选择贷款金额和期限,理性借贷,避免过度负债。
本公示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相关事项发生变动的,本行将另行公示。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渤海银行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可拨打我行24小时服务热线95541进行咨询。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